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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落马官员的“全覆盖”彰显中央反腐的“零容忍”
    文章字体:【 】 发布日期: 2014-09-28 来源:张家界在线

      7月10日,西藏自治区纪委在拉萨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“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”专题研讨班,西藏自治区纪委书记王拥军在出席会议时强调,“反腐败斗争中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”。10天之后,西藏盐业总公司程润社、扎西德吉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消息率先出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“案件查处”一栏。至此,这个于2012年年底首次披露官员“落马”消息的通报平台,写上了来自31个省市、自治区“落马”官员的名字。(7月27日 光明网)

      “落马”官员的名字在全国31个省市、自治区均“榜上有名”,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反腐倡廉的成果,更彰显出中央对贪腐的“零容忍”。从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到“公务接待管理规定”,制度规定愈来愈细,愈来愈全面科学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也愈来愈明显。在这个过程中,制度的作用渐渐彰显,反腐的长效性和趋稳性也得到保障。

      “零容忍”,不是靠领导的“只言片语”,也不是完全依靠党员干部的“自觉、自律意识”,而是需要科学健全有效的反腐制度建设。一项尊重民意、科学有效的制度如行动指南,将保证具体的实践活动不偏不离。习近平的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”论就是对制度反腐的高度肯定和重视。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做,必须有严格分明的“制度红线”,一旦触碰到这条“红线”,坚决惩处,决不姑息。 习近平指出,“见善如不及,见不善如探汤。”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,不要心存侥幸,要以刮骨疗毒、壮士断腕的勇气,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。 (文/赵之皓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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